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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医疗器械不再强制性实施CE认证
发布时间:2014-06-05

2013年5月2日,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认监委发布联合公告《质检总局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 认监委关于对部分医疗器械不再实施强制性医疗器械CE认证管理的公告》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[2013年第52号公告](http://www.cnca.gov.cn/cnca/zwxx/ggxx/737080.shtml),决定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、血液透析装置、空心纤维透析器、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、人工心肺机、心电图设备、植入式心脏起搏器、橡胶避孕套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CE认证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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